立法破解发展痛点 助推厦门全域旅游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草案)》今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核心提示】 旅游业是厦门一张亮丽名片,去年厦门接待了近9000万人次的国内外游客。随着旅游业蓬勃发展,民宿、邮轮、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新现象新问题也相伴而生。 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域旅游、文旅融合等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是厦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今日,这部法规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通过立法,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破解旅游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助推厦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旅游会展“双千亿”建设。 今年4月,15万吨级邮轮“世界梦”号停靠在厦门国际邮轮母港。(本报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窘境】 民宿想取得合法身份证很困难 翔安大帽山寨仔尾,市人大常委会已多次组织代表来这里视察。 原本一栋栋破旧的老民居,经加固修缮,变成颇受欢迎的特色民宿。这是厦门乡村振兴项目之一,计划以民宿开发配合环境提升带动休闲农业发展。如今,这里山绿、水清,看得见乡愁,每到周末都会有很多市民游客从城里开车过来休闲度假。 不过,人大代表们发现一个普遍性问题——很多民宿想要拿个合法身份证十分困难。作为全国最热门的旅游城市之一,这些年厦门民宿业发展如火如荼,但目前厦门民宿“身份认可”难题,成为制约民宿合法落地的最大障碍。目前厦门申报民宿的建筑,有的建设用地不符合要求,有的消防卫生等方面难以通过审批,导致大量民宿没法取得相关证照。 早在前年初,50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五个关于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议案,当中都不约而同提到民宿办证难,呼吁民宿不同于宾馆、酒店,管理方式也应有所区分。市人大代表沈庆法在此前视察时呼吁:“政策能不能有所突破?如果在原来的圈圈里面打圈圈,很难发展。” 尽管后来厦门出台了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为备受争议的民宿管理提出基本规范,但市人大代表廖广元认为,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用地、产权的合法手续依然难落实。多位市人大代表认为,需要从立法层面进行制度创新和规范,为民宿和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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