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交60元 最高补助20万!厦门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始办理 东南网6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注意了,本月内,您需抓紧办理这份医疗互助保障,最高可补助20万元。如果错过时间,就要再等一年了。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力度,有效缓解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让广大职工在互助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市总工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第十四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保障费用统一为60元,每人限交一份保障费,享受一份保障责任。 其中,全市未达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于今年6月统一集中受理,保障期限为2019年7月1日零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 想要申请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小微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在6月30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办理地点为所属职工服务站,各基层职工服务站的地址和电话,可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微信服务号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病患职工申领各类补助(慰问)金的时限为180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应事先向市职工服务中心报备,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时限。 补助标准 1.重大疾病补助:保障期限内首次确诊罹患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0元。 2.职工住院自付费用补助:职工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中“个人自付”栏的金额,扣除超出普通住院的床位费用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0000元。未经医保机构结算的全自费不在保障范畴。 3.职工亡故慰问金: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身故,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 4.事故致残补助:因工伤或意外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5.一般住院补助:根据住院天数给予每天50元的补助,一个保障周期内累计补助住院天数最高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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