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级法院昨日对9起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倒卖精神药品或构成贩毒罪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厦法宣)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昨日,厦门两级法院对9起毒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开庭宣判。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美沙酮、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麦角酸二乙胺(俗称“邮票”)、地芬诺酯等新类型毒品逐渐进入大众视野。这些毒品多属新近被录入到精神药品管制范围,社会公众对其危害性认识相对不足,稍有不慎容易陷入吸食成瘾的境地。 美沙酮是治疗吸毒人员吸毒成瘾的一种替代性药品,也是国家纳入管制范围的毒品,需要在专门医疗机构配置,并在医务人员现场监督下服用。一些犯罪分子为了牟取利益,利用医疗机构的管理漏洞,偷偷将美沙酮药水带出医院并贩卖。 去年9月28日,苏某向许某提出要购买美沙酮。为了赚取中间差价,许某从黄某处取得了黄某私自存储的一瓶净重114.10克的美沙酮,并与苏某约定在思明区故宫路交易。次日13时许,许某在约定地点将该瓶美沙酮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贩卖给苏某。许某被民警当场抓住,黄某也在交易地点附近被抓获。民警另在黄某住处查获其私自储存的美沙酮两瓶,分别净重332.38克、41.41克。 经审理,法院认定许某、黄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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