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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法律责任 厦门同安一男子出歪招让朋友“分摊”罪责

2019-06-25 07:13  洪艳艳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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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歪招 让朋友“分摊”罪责

海西晨报讯(记者 洪艳艳 见习记者 林燕萍 通讯员 覃娟)为逃避法律责任,厦门同安一男子请来三位朋友“分摊”罪责,结果四人均被判刑。日前,同安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2017年3月至9月,吴某向同安区某村村民租赁一片农用地,吴某雇请工人使用挖掘机将该农田挖掘为约40厘米深的池塘。同年10月,因该镇土管所工作人员劝阻,吴某将池塘进行整改,改为水面上种植水叶菜,水下用于养虾。

其后,经专业人员检测发现,吴某占用的农用地总面积为10154.92平方米(合15.23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0080.48平方米(合15.12亩)。由于吴某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导致该农用地种植条件已遭受严重毁坏,已不具备耕作、种植条件,不能复耕。

得知自己的罪行后,吴某开始慌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动了歪脑筋,找到朋友李某、苏某、张某,希望他们假装各自承包涉案地块的部分土地,这样一来,自己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便达不到立案标准。

在吴某的唆使下,三人签订了由吴某提供的虚假租地协议书,并向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言。

在吴某以为自己已经蒙混过关时,2018年8月,民警先后电话通知吴某、李某、苏某、张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归案后,吴某、李某、苏某、张某对上述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经审理,吴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考虑到案发后吴某家属主动复耕整改,案涉非法占用农用地现已基本恢复农业生产条件,最终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某、苏某、张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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