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与白金汉签合同 公司主体竟然不尽一致 昨日集中开庭的85起“白金汉”案件由福建笃思律师事务所代理,被告涉及厦门市思明区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厦门白金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肯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某。庭审中,无一被告出席。 笃思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钟强翼告诉记者,律所共代理了145名原告的“白金汉”教育合同纠纷案件,学员最高要求返还剩余课时费5万余元,总金额共计200余万元,平均每名学员剩余课时费1万多元。 庭审中,法官、律师对与学员、家长们订立合同的主体进行了核对,发现合同中,主体不尽一致,有的是厦门市思明区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有的是厦门白金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有的厦门肯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也有两家公司同时出现的,甚至还有的盖有厦门肯思青少儿英语的公章。 经查实,厦门肯思青少儿英语为未注册机构,该公章是所谓的“萝卜章”。对此,多位学员、家长告诉记者,之前并未留意到该细节。不仅如此,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些案件中还存在与A签订合同,但学费却转入了B公司账户的情况。 注册资本均仅10万 却经营成百上千万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经查实,厦门市思明区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厦门白金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肯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关联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为10万元。律师提出,有限公司只在出资额范围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几家注册资本仅有10万元的公司却经营着上百万、上千万的业务,可以预见它们是无力返还学员们这些高额的课时费的。这也是原告方主张潘某对返还剩余课时费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因。 庭审中,原告方已向法庭提交了“白金汉”公司账户与潘某账户之间的财物往来,拟证明公司与潘某之间财务混同,潘某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份财务往来列表显示,2016年8月26日至去年11月12日,公司账户共向潘某账户转账136万元,潘某账户向公司账户转账35万余元。 目前,该系列案件仍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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