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小吃还卖海洛因 夫妻双双被判刑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夫妻俩不但多次允许他人躲在自己开的沙县小吃阁楼里吸毒,还提供毒品给他人吸食。因此,夫妻俩被判刑并处罚金。 小丁和小梅夫妻俩在厦门海沧经营一家沙县小吃店。2018年3月期间,常来光顾的食客小雪和小超三番五次往店里的阁楼上跑。原来,这二人竟是躲在阁楼上吸食海洛因,而小丁和小梅则每次以200元到300元的价格将海洛因卖给小雪吸食,前后总共四次。2018年3月20日,小丁与小梅被公安机关抓获。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丁与小梅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海洛因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两年内四次容留他人吸食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海沧法院判决小丁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小梅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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