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思明区> 思明快报> 省媒看思明 > 正文

厦门思明:紧扣大局强监督 围绕中心促发展

2019-06-12 14:46:5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思明:紧扣大局强监督 围绕中心促发展

图为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区青少年宫施工现场开展一线督导。(杨群群 摄)

东南网6月12日讯(福建日报 吕宁 周建荣 李舒杰)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份。2019年来,思明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急党委之所急,忧党委之所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问题导向为靶向、以强化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抓手,为加快建设“两高两化”的幸福思明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党的领导 强化基层政治责任

区纪委监委始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全会工作精神,坚决做到三个“一以贯之”。2019年来,协助区委重点检查全区18个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交叉检查9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委托检查区属公办学校、区属国企党组织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形成27份“问题清单”。梳理2015年省委巡视以来我区开展的一系列整改措施及整改项目落实情况,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下达的共11项长期整改事项纳入日常工作。

同时,区纪委监委始终强化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区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按照中央要求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上半年区委巡察组已完成2批次对8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启动第七轮第二批对4个街道和延伸至下属33个社区的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巡察全区31个单位,巡察覆盖率为50.5%,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一线监督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督促全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区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加减乘除”工作法则落到实处,为思明区经济发展行稳致远保驾护航: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领班子成员分四个组深入滨海、何厝、岭兜、老城区指挥部调研督查,着力推动旧城改造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思明区关于对有关重点项目开展督查推进工作落实方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7家推进重点工作不力单位现场督办、分析原因、追责问责,推进项目开工率从60%提升至100%;制定《关于精准监督助推“五个一批”项目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成立6个专项督查小组,针对项目“开工迟,推动慢”问题召开项目推进会,对履职不到位的8名人员进行处理;聚焦减税降费工作,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制定《关于开展精准监督助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在思明区落到实处。

持续正风肃纪 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委精准把握政策,坚持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处置。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处置涉黑涉恶线索7件,查办涉恶党员案件2件2人,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1件1人。2019年1月至5月,全区立案25件,其中自办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件15人,其中处级4人,科级1人,移送司法3人,涉嫌职务犯罪9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用好《思明区加强和规范适用监察建议规定》,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方式,推进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升正风肃纪综合治理效能。

保护担当作为 激发干部创业热情

区纪委监出台《思明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容错实施办法》,坚持整治滥用职权和弃权不用并重,坚持惩处与保护有机结合,建立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机制,做好在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中保护干部,为“李云龙式”干部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截至目前,澄清失实举报73件,使干部放下包袱,放开步子,加油苦干。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印发《思明区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把握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树木”和“森林”状况,引导受处分人员改过自新再出发,实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