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进一步加大就业培训补贴力度,更加注重精准开发岗位、精准帮扶……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稳定的通知,提出了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加强流动人员就业服务、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失业保障制度、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政策储备、在出现规模性失业情况下加强就业保障等九大方面二十九条措施来促进就业稳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创业补贴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继续实施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 其中,围绕厦门市“双千亿”工作,完善岗位需求开发定期申报机制,加大厦门市院校毕业生需求岗位精准开发。以在厦院校毕业生、在闽院校毕业生、厦门生源和福建生源毕业生为重点招聘方向和目标,加大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宣传引导和需求岗位信息推送对接,鼓励毕业生优先选择厦门,实施“人才回流计划”,打造“大学生留厦工程”,吸引福建及厦门生源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 值得一提的是,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后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厦门生源离校返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范围扩大 在拓展就业渠道方面,支持创业并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范围扩大到来厦创业台湾同胞及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自主创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另外,加大创业项目扶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等,利用现有房屋和闲置厂房等兴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本营、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市财政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对经认定的省、市级孵化器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孵化器补足至300万元。 提供见习岗位财政给企业见习补助 鼓励企业为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 (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等)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厦门户籍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给予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元/人/月,见习期不超过1年。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支持各区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培训单位最高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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