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讲话,副主任林德志主持,副市长张毅恭作表态发言。 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提出很多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水污染防治法是我们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律。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更大力度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守护好厦门的绿水青山。 检查组建议,要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加强污水处理能力的规划建设,纵深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理顺水的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为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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