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等6项“双随机”检查启动 要查谁,谁去查,电脑随机摇号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商品房预售符合要求吗?开发商满足资质等级标准吗?房产中介经纪行为是否规范?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精细化管理和监督。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办法》中明确了6项市场监管内容:1.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抽查售楼处公示内容是否规范,预售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等;2.房地产开发资质监督管理,对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等级标准和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3.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抽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报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档案保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台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及挂牌上岗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行为等多个方面;4.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抽查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情况、机构管理情况、执业规范情况、机构信用情况及估价报告质量检查;5.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抽查房屋安全鉴定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鉴定机构备案分级管理执行情况,实地抽查已出具鉴定报告的房屋,鉴定机构参与行业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监管情况等多个方面;6.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执业情况监督管理,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抽查,包括缴存和提取业务、贷款业务。 许多市民有疑问,什么是“双随机”?如何进行抽查呢?“双随机”就是要求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的市场监管抽查机制。其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同时生成详细的抽查计划方案。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目前“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依托的网络信息平台是“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全市所有市场监管部门都必须通过该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真正做到电子化手段贯穿全过程,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每次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和当场制作的检查记录(电子版)还会录入进“信息平台”系统备案。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在检查中出现被检查对象不积极配合的,应当说明情况并纳入相关征信记录。发现违法行为的,将责令其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相关阅读:
- [ 11-07]厦门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意向房源选择统计情况出炉
- [ 10-12]厦门今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昨摇号 下周一起接受申请
- [ 10-09]厦门9000套保障性商品房10月11日上午将公开摇号
- [ 09-01]今年厦门首批保障性商品房公开摇号 面向厦门人才
- [ 08-29]厦门推出9500套保障性商品房 售价仅为市场评估价45%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