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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严厉打击代办交管业务“黄牛党”

2019-05-28 22:44:06刘玮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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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厦公宣)为遏制厦门市交管业务非法中介乱象,净化公安交管窗口办公秩序和服务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5月起,厦门警方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整治交管窗口业务乱象专项行动。近日,思明、集美警方开展统一行动,查获3名违法违规代办交管业务的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3人处以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厦门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非法中介(俗称:“黄牛”)通过散发卡片或利用微信、QQ等发布广告招揽生意,违法违规代办交通违法处理等公安交管业务,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公安交管窗口办公秩序。

厦门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市交管业务部门对非法中介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并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刑侦部门深度研判线索、属地派出所迅速跟进核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5月21日、22日,根据前期研判线索,思明、集美警方掌握部分重点嫌疑“黄牛”对象并开展统一行动,先后在思明区仙岳路,集美后溪、侨英等地查获陈某鹏(男,30岁,福建省莆田市人)、林某萍(男,36岁,福建省厦门市人)、彭某喜(男,32岁,湖南省株洲市人)等3名违法违规代办交管业务的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分别对3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厦门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代办交通违章的广告,非法谋取利益。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查明该违法人员系陈某鹏,并查清其落脚点。5月21日,梧村派出所民警在思明区仙岳路将其查获。经查,今年1月以来,陈某鹏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布代办交通违章的广告,多次冒名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章,并通过买卖驾驶证记分非法牟利。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鹏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集美的案件同样发生在5月21日,后溪派出所民警在集美区杏林湾路某二手车行将违法代办交管业务的林某萍查获。根据林某萍供述情况,23日零时许,民警在集美侨英街道某酒店将另一名违法人员彭某喜查获。经查,林某萍利用经营二手车行的便利,向车主散布广告称可以代办交通违章,收取几十元至上千元不等的手续费。招揽客户后,林某萍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由彭某喜,彭某喜冒名顶替他人到车管窗口处理交通违章,并从中抽取代办费。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萍、彭某喜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

非法代办交管业务不仅扰乱社会秩序,部分“黄牛党”甚至以诱骗形式欺骗市民,骗取中介费,损害群众利益。

警方提示,企图通过违规代办交管业务牟利的,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厦门警方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坚决严厉打击。市民群众如需办理交通违章处理等车驾管业务,可到各交警业务窗口办理,也可通过厦门交警网站或者“i厦门”“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处理,不要听信“黄牛党”谗言,被夸大业务办理难度,诱导委托代办交管业务,或者通过“买分卖分”来逃避处罚。通过违法途径处理交通违法,经警方调查核实的,警方将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条交通违法退回至未处理状态。

相关法规

参与买卖驾驶证记分的驾驶人、车主和组织、串通驾驶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的“黄牛党”,认定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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