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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售飞到家里的鸟 一男子在厦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9-05-28 08:4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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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售飞到家里的鸟,一男子在厦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东南网5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文)厦门是座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时常会有鸟儿“造访”市民家,但是,这飞进家中的鸟儿,可不是说捕就能捕,更不是想卖就能卖。

近日,厦门小伙吕某就因在网上售卖飞进家的鸟被判刑。据悉,这只鸟是黑耳鸢,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警方调查发现,除了这只黑耳鸢,吕某的手机上还有另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的图片。

这个小伙卖鸟获刑的遭遇也给其他动物爱好者敲响了警钟。检察官提醒说,动物爱好者在买卖或饲养时,一定要清楚该品种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否则触犯刑律,后果很严重!

兜售飞到自家的鸟,小伙被举报

吕某是一名90后,自小就喜欢各种鸟类。为此,他专门把自家的三楼改造成鸟棚,养了许多鸽子等小鸟。

去年7月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来到鸟棚给鸟儿们喂食,发现棚内有一只棕褐色的鹰正在抓鸽子,鸟棚一片狼藉,到处都是鸽毛。吕某将鹰抓住,发现它长得挺稀奇的,便留下来饲养。

吕某上网查询得知,这是一只黑耳鸢,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很惊喜,于是每天买来牛肉、泥鳅、鹌鹑等好料,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没过多久,他发现饲养成本太高,自己负担不起,便萌生将它卖掉的念头。于是,他在网上发布出售黑耳鸢的信息。其实,吕某明白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但他侥幸认为自己应该不会被查到。

然而,动物保护组织的人员已经盯上了他,并将他兜售黑耳鸢的事举报到森林公安部门。

非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他被判缓刑

接到举报后,同安森林公安派出所很快将吕某抓获,并将那只黑耳鸢救回。

警方调查发现,除了这只黑耳鸢,吕某的手机上还有另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的图片。

吕某交代,2017年12月的一天,他在同安城西菜市场闲逛,看到一个山里来的老人提着一笼鸟在卖,他凑前一看,发现其中一只是凤头鹰,经过讨价还价,他以300元的价格买下,养在自家的鸟棚里,不过这只凤头鹰一个月后飞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随后,森林警方将此案移送至同安区检察院。

检察官认为,吕某明知凤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进行收购,明知黑耳鸢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欲将其出售,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且凤头鹰已回归自然,黑耳鸢也未交易成功,其行为对生态环境尚未造成明显的危害后果,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难逃法律制裁。

因此,同安检察院遂以吕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同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同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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