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监管 坚决防止“灯下黑” 正人者必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身处正风肃纪反腐“前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越是关键、敏感的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越应该树形象、作表率,以更高标准自我约束,时刻绷紧党纪国法的‘弦’,增强受监督意识,习惯在受监督的氛围中开展工作。”同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艺松表示。 近年来,同安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公布来信、来访、电话等监督举报平台,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查处。此外,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变化和“八小时”以外情况,同时常吹“耳边风”,提醒干部时刻牢记职责,遵规守纪,忠诚履职。 “前段时间,我们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举报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违规操办孩子满月宴的问题。”同安区纪委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找该干部谈话,要求其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核实后,发现举报情况失实,但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依然对其进行党纪教育和提醒。事后,该干部表示,群众的监督和组织的提醒使他更加牢记自己的“表率”身份,不敢有任何思想懈怠。 近期,为了提高自我监督意识,同安区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填写《个人廉政情况报告表》,自觉向组织详细报告个人生活、资产、亲属经商办企业等各方面情况,尤其是涉及房产、基金、保险等经济敏感问题。这不仅是监督,更是提醒干部注意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同安区纪委干部监督工作负责人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原则性和政策性意识较弱,习惯充当“老好人”,因为怕做错事,所以干脆就不做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此,同安区纪委监委根据《同安区基层纪(工)委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对不称职、不尽责,碌碌无为、不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监督工作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予以问责,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链接 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制度效能 一支先进的纪检监察队伍离不开高效工作机制的“保驾护航”。同安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紧抓机关工作精细化管理,梳理完善会议、学习、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排查廉政风险,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用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约束和管理。 与此同时,同安区纪委监委还健全完善信访办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推磨式”审理工作机制,破除人情网障碍,防止利益冲突;推行全员轮流接访机制,“以岗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健全完善纪委监委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深化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同步设立岗位工作落实台账,实现工作情况即时报、进系统、留痕迹,促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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