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屡次无证经营 面临五万以上罚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廖勇飞)近日,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对辖区内某品牌连锁食品超市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食品经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食品超市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两次上门催办,经营者迟迟未提交办理证件相关资料。5月8日,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食品超市检查时,现场发现两名人员正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收银工作,店内未悬挂营业执照,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预包装食品和设备进行现场清点,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据工作人员说,5月17日,超市经营者再次无证经营,将面临被行政处罚至少5万元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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