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为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厦门开启金融司法服务新阶段
东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田圆 通讯员 陈宝清)5月的鹭岛,四处可见如火如荼的项目建设现场。从“抓项目”到“造环境”,如何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城市建设必须积极考虑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高效、便民!”5月10日,参观完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一行金融领域专家,对中心的功能定位、信息技术运用、办公环境等方面均予以了高度评价。
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之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金融纠纷集中化解尚未设立多元合一的联合工作平台。作为全国首家以金融司法为主题、多元协同为核心、资源集聚为特色的联合工作平台,该中心的成立,对于加强金融司法协同,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执行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先行先试 创新金融司法协同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6家单位)共同成立了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4月24日,中心顺利揭牌。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据了解,目前6家单位已共同指派人员进驻中心集中开展工作,中心整合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金融行业等多方资源,建立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治等多项功能,实现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要利用中心高效、集约、便民三大诉讼服务特点,提升当事人诉讼服务满意度、获得感。”厦门中院院长王成全表示,要充分发挥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中全流程各环节。
中心还设立了金融司法协同研究基地,并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导、中国银行法学会会长王卫国,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朱小黄等22名专家学者担任基地研究员,定期为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实务、理论授课,通过咨询建议、调研课题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进而推动金融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打造金融法治创新体系。
深度融通 打造金融法治创新体系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并不是偶然。
随着厦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不断推进,高质量司法保障呈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2015年以来,厦门中院针对“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在加速办案进程、提升司法质效、基本解决执行难、加速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8月28日,自我国首个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后,国家发改委公布对全国22个城市试评价报告,厦门荣登第二。
厦门中盛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公司)、厦门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下称盛洲公司)系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分别从事中小包装食用油的生产及销售。2015年下半年,两家企业因经营出现困难,多家融资银行减少授信额度,企业陷入债务危机。2016年5月起,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多次牵头中盛公司、盛洲公司及融资银行协调解决信贷问题,并针对两家企业的债务危机,要求引入重组方对企业进行重组。但因企业负债规模巨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重组未取得实质进展。2018年8月31日,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中盛公司、盛洲公司破产重整案。
审理中,厦门法院根据两家企业负债约16亿元、主要债权人系11家银行的特点,积极借助府院协作机制及破产审判预警机制,主动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接,司法与行政合力助推企业重整,协同化解债务危机。经各方努力,中盛公司、盛洲公司的重整程序获得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一致认可,法院裁定批准两家企业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两案的顺利审结,有效化解债务16亿元。这一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司法需求的深度融合。据统计,去年一年厦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审判执行案件(不含民间借贷纠纷)12845件,其中审判类8497件,执行类案件4348件。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心的成立只是开始。”王成全表示,下一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将高起点推进,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把中心建设成为具有福建、厦门特色的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平台、服务平台、创新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