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融通 打造金融法治创新体系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并不是偶然。 随着厦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不断推进,高质量司法保障呈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2015年以来,厦门中院针对“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在加速办案进程、提升司法质效、基本解决执行难、加速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8月28日,自我国首个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后,国家发改委公布对全国22个城市试评价报告,厦门荣登第二。 厦门中盛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公司)、厦门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下称盛洲公司)系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分别从事中小包装食用油的生产及销售。2015年下半年,两家企业因经营出现困难,多家融资银行减少授信额度,企业陷入债务危机。2016年5月起,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多次牵头中盛公司、盛洲公司及融资银行协调解决信贷问题,并针对两家企业的债务危机,要求引入重组方对企业进行重组。但因企业负债规模巨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重组未取得实质进展。2018年8月31日,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中盛公司、盛洲公司破产重整案。 审理中,厦门法院根据两家企业负债约16亿元、主要债权人系11家银行的特点,积极借助府院协作机制及破产审判预警机制,主动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接,司法与行政合力助推企业重整,协同化解债务危机。经各方努力,中盛公司、盛洲公司的重整程序获得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一致认可,法院裁定批准两家企业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两案的顺利审结,有效化解债务16亿元。这一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司法需求的深度融合。据统计,去年一年厦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审判执行案件(不含民间借贷纠纷)12845件,其中审判类8497件,执行类案件4348件。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心的成立只是开始。”王成全表示,下一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将高起点推进,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把中心建设成为具有福建、厦门特色的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平台、服务平台、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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