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柯某俊(厦门警方供图) 东南网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厦公宣)2018年以来,厦门各级经侦部门严厉打击整治突出经济犯罪,严密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查处涉案总值260多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38亿元,成功侦破“善林金融”“胖毛在线”“百立宝”等一批央批部督省督大案。 今年2月,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和调查取证,厦门警方成功抓获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柯某俊(男,37岁,福建晋江人),破获以房产买卖为幌子实施合同诈骗的系列案件6起,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2月22日,犯罪嫌疑人柯某俊被依法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厦门警方在工作中获取一条线索:一名叫柯某俊的男子假借他人名义购买多套房产,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恶意拖欠尾款,涉及金额高达千万余元。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柯某俊涉嫌合同诈骗系列案开展立案侦查。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基本查明柯某俊假借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2018年10月17日,经侦支队组织警力,成功在湖里区东渡路某大厦内将柯某俊抓获。经审查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柯某俊陆续找到多名征信良好、名下无资产、无真实购房想法和能力的外地人作为“白户”,其作为“白户”的代理人与售房人洽谈房产交易,并以资金不足为由要求售房人先将房产过户到“白户”名下,在抵押贷款放款后支付尾款。在房产过户后,其又以估价较低、放款周期长为由绕过银行将房屋直接抵押给个人或小额贷款公司,再利用个人、小额贷款公司审核资料不严、放款快的特点迅速获得资金,进而利用该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从事其他活动。售房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催促购房人支付尾款时,柯某俊便利用“白户”名下无资产的特点逃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决,致使6名售房人遭受损失,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柯某俊的做法有合同诈骗的主观犯罪故意,在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拒不返还,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俊已被依法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售房人在售房时应详细核实购房人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身份,详细考察购房人的购买能力。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选择正规银行进行按揭贷款,尽量选择权威置业担保公司对房产交易资金进行全程担保和监管,掌握处分房产的每个环节,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其次,应尽量选择信誉好、可靠的中介机构。本案中,中介机构未有效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发挥资金监管提示作用,同时,中介机构为了撮合交易,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部分甚至存在帮助交易方夸大、虚构事实,对犯罪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在卖房时,建议选择大型、信誉好的房产中介提供服务,并建议将房产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纳入信用体系管理,进一步提升中介组织和人员的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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