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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金山街道出台办法 垃圾分类不合格物业要被罚

2019-05-10 08:00:28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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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以后,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不合格,将会被惩罚。昨日,记者了解到,厦门湖里区金山街道出台新政,对金山街道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考核,奖惩并举。

据了解,日前,金山街道印发《金山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从4月1日起,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考核,按照市区街考评占60%、社区日常巡查考评占40%的比例,侧重考核非督导时间物业派人 (保洁员)履行垃圾分类督导责任。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居民知晓率达100%,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参与率达100%;需要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督促小区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督导、洗桶、消杀、保洁、收集、转运配合工作,设立日常检查督导制度等,确保非督导时间垃圾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实行奖惩并举的办法。

办法规定,对于积极配合、大力宣传开展垃圾分类且工作成绩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年终评比以奖代补奖励1万-3万元。

对于“反面教材”,在市、区、街考评中考核成绩“差”的物业,第一次由社区进行工作约谈,并在街道、社区月例会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考评成绩为“差”,将上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征信,作为企业年检评分依据,并将此行为上报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物业公司采取处罚措施。

此外,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主动承担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有违反《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除了单位要承担罚款处罚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还要承担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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