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食品安全信息 上统一追溯平台 《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今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召开,会期一天半。《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记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溯源、追踪和质量信息,并采用信息化手段归集,实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实行“双目录”管理 建议将豆制品纳入 办法草案规定市政府建立本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归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共享,并为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提供免费的信息化公共服务。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凌云在作初审报告时表示,目前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另一种是以深圳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本市的立法采用了前者。 根据办法草案,平台实行产品目录和生产经营者目录并行的“双目录”管理。产品目录主要是确定实施追溯的具体品种,分为三大类:一是食用农产品,包括粮食、畜产品、禽及其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二是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盐,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三是食品添加剂。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在产品目录中增加百姓关注度和食用率都很高的“豆制品”。 生产经营者目录则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定全市纳入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共分为七大类,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经营销售企业,以及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还有一定规模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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