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亮点】 猎聘到合适人才 用人单位也有补贴拿 记者了解到,《意见》集成发布的政策中,过半都为新政策,以奖励为主,主要扩大了奖励的支持对象,希望采取这样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各相关企业、协会的积极性,有力帮助厦门重点企业引进人力资源。 比如,在建设厦门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和村居招聘网点方面,《意见》第10条指出,支持厦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厦门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和村居招聘网点的建设、运营,帮助厦门重点企业引进人力资源。对帮助厦门重点企业招聘引进市外人力资源,符合本《意见》第2条用工规定的,经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村居招聘网点确认后,给予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 第15条则指出,支持厦门行业协会、产业协会、企业联盟等机构参与厦门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和省内村居招聘网点的建设、运营,帮助厦门重点企业引进人力资源。对帮助厦门企业招聘引进市外人力资源,符合本《意见》第2条用工规定的,经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村居招聘网点确认后,给予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 对于院校方面,对学校一次性组织30名以上在校学生在厦门同一重点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学校500元/人的实习工作经费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利用猎头方式帮助重点企业招到合适人才,不仅企业有奖励,用人企业同样有补贴。《意见》指出,支持厦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厦门企业招聘高端人才。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采取猎头方式猎聘高端人才,按照猎头费用10%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奖励;给予用人企业40%的猎头费用补贴。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还提出,将出台用工调剂涉及的用工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范指引,引导建立企业、职工、社会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 【好政策】 重点企业开展技能培训 最高补贴3940元/人 围绕服务企业用工,《意见》对正在执行的效果较好的政策进行了沿用。比如:支持重点企业利用政府建设的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和村居招聘网点开展招工招才。符合条件并经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村居招聘网点确认后,给予劳务输入基地和招聘网点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 支持企业自主招工招才。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 支持重点企业利用厦门技能培训“一企一策”政策,开展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不同工种标准,给予企业800元-3940元/人的培训补贴。 支持企业利用厦门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员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个人600元-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和全额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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