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厦公宣)4月11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至2019年底,厦门将在全市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鼓励广大群众揭发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对协助警方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将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金额10000元。群众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529-2023892。 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各部门重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条主线,打击范围覆盖了从网络空间到现实社会,从生产领域到使用终端,从枪爆成品到制造原材料,实现了对枪爆物品违法犯罪全方位、全要素、全环节联动打防管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69起(其中刑事案件21起,治安案件4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人,治安处罚29人;缴获各类枪支130余支,仿真枪9900余支,管制刀具8500余把,各类子弹(含塑料弹)54000余发等。 下一步,厦门警方将在巩固2018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基础上,积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精准严厉打击、集中清查收缴、贩运渠道查缉、网上清理整治、重点地区整治、重点领域整治”等六项举措,进一步整治涉枪涉爆突出性、源头性问题,不断扩大行动战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此,警方正告那些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人员,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并上交非法持有、私藏的枪爆物品,警方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 相关链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范围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规定,公民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举报以下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一) 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实施杀人、强奸、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的; (二) 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 (三)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携带、储存、使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 (四) 经依法许可从事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单位和枪支弹药制造、配售单位违法制造、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 (五) 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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