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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药品转借社保卡 都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2019-04-10 23:05:46吴笛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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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药品转借社保卡 都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4月2日,福建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厦门举行。活动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主办,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协办,旨在通过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悉,去年以来,我省医保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获得综合排名全国第一的好成绩,追回医保基金6574万元。此次集中宣传月,将重点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和门诊特殊病种欺诈骗保违约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据介绍,将社保卡转借他人,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盗刷社保卡,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挂名住院等行为,都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如发现可拨打电话(0591-87097110 0591-87603808)举报投诉。

去年,厦门引入人脸识别核实技术,有效辨别医生身份,剔除“挂证”医生1000多名。此外,还巡查了定点医药机构431家,查处了305家,剔除不合理费用1500余万元,冻结439名参保人社保卡。

厦门还创新引入“天眼”——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完成300家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实现全时段、全场景管控,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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