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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上午9时许,阿勇(化名)在同安香埔山汀溪水库附近焊接护栏,焊接时火星溅落引燃周边杂草。” 当时,听到阿勇呼喊后,一旁的三个伙伴有的帮忙灭火,有的帮忙打电话报警。
东南网4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文陶小莫/漫画)小小焊接火星,引燃78亩森林,肇事者该当何罪?昨日,同安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因火灾引发的刑案。 2014年12月17日上午9时许,阿勇(化名)在同安香埔山汀溪水库附近焊接护栏,焊接时火星溅落引燃周边杂草。阿勇大喊“着火了”,并用手里的钉锤捣散火堆,想要灭火。但是由于风大,火势迅速蔓延。 阿勇说:“我迅速跑到边上的老房子拿了两个小铁盆,想要打水灭火,但打不到水,而且火也已经蔓延上山6-7米了。” 当时,听到阿勇呼喊后,一旁的三个伙伴有的帮忙灭火,有的帮忙打电话报警。 阿明说:“我一看火已经在他周围烧起来了,立即拿一些树枝去灭火,但是当时风大,火根本灭不了。” 负责报警的阿文说:“水泥桥很窄,只能一个人通过,又没有灭火工具,火势没办法控制。” 帮忙灭火的阿白说:“当时风挺大,地上草又多又干,火根本灭不了。”由于事先没有采取任何防火措施,四个人临时找不到有效的灭火工具,后来,火势越来越大,无法控制。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78亩,受灾树种为马尾松、木荷,立木蓄积量132.8496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9166元。 犯罪嫌疑人阿勇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他说:“谁都不想发生火灾。我之前没在山上电焊过,不知道山上的草这么容易引燃,没意识到火星溅落会引发森林火灾。” 由于阿勇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有自首、积极赔偿林木损失的情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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