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 纳入信用评价范畴 修订版《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发布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近日印发实施。这是市市政园林局总结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经验,广泛征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各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对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作出的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厦门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健全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引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九个方面。如:对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将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纳入评价范畴;调整企业良好行为和企业不良行为信用专项类别权重,工程质量管理权重40%保持不变,安全生产管理权重从20%调整为25%,文明施工管理权重从15%重调整为20%,市场行为管理权重从25%调整为15%,同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增加绿地养护相关标准。 相关企业或个人可登录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站http://szyl.xm.gov.cn/,查看完整版的《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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