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昨日,为配合全市机构改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相关人事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主持会议,副主任叶重耕、陈昭扬、陈紫萱、刘育生、陈琛、刘绍清、林德志、郑岳林,秘书长胡家榕和常委会委员出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沈阳到会作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市政府副市长孟芊,市监委副主任黄聪敏,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成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是选举和决定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详见A02版公告)。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希望他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誓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常委会会议之前,还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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