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小微水体纳入湖长制管理范畴

2019-03-29 09:19:25张静雯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市小微水体纳入湖长制管理范畴

东南网3月29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近日,厦门市印发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将全市的湖泊、水库、山塘、池塘等所有水域,纳入湖长制管理范畴,依托湖长制进一步加强对小微水体的管理保护。

据了解,厦门把全市所有的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的工作内容,总体目标就是按照水功能区划,逐步使这些水体水质全部达标。

方案明确,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据介绍,目前,全市主要湖泊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今后将依托湖长制,优先保护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进一步维护湖泊的生态环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