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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国货物出口日本不再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

2019-03-27 07:10:5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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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7日讯(通讯员 危也宁)近日,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日本财务省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日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要求,海关总署自2019年4月1日起停止对日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的日本进料加工证明。输日货物需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依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的一种普遍性、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当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达到一定程度,发达国家认为这些国家或地区可以毕业,就会取消此种优惠。自2015年欧盟宣布中国普惠制毕业后,给予中国普惠制优惠的国家还有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国家。

据统计,2018年,厦门海关签发输日普惠制原产地证4853份,涉及货物金额29835.05万美元,主要出口产品为铝制品、帚、刷、其他纺织制成品、塑料制的餐具、厨房用具等。按原来货物因持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平均享受5%关税减免计算,日本普惠制“毕业”后,厦门辖区出口企业将增加约1491.75万美元关税成本。为降低该政策对厦门出口企业的影响,厦门海关建议相关企业寻求多元发展策略,积极开拓其他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国家的市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以质量、技术为核心的竞争力,摆脱对价格优势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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