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配餐” 让百姓“点菜” 政协委员:购买服务要落到实处,让市民满意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懿)从2014年开始,思明区投入1000多万元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到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达到230多个,投入资金6亿多元。思明区政协委员建议,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要做到事前有评审,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才能真正让政府购买服务落到实处,让市民满意。 把钱用在刀刃上,优先满足特定群体需求 思明区政协委员张思鹭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多引入竞争性的选择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居民对于提供服务的机构可以进行评价、反馈,也应当有第三方机构对服务的成效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他还建议,有些项目不一定全部由政府全额付费,可以考虑由受益方部分付费,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市政协委员陈希梅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优先满足特定群体的特定福利需求,把钱用在刀刃上。可借鉴南京模式,为失能老人家庭购买喘息服务等。 加强全过程管理,把购买服务做得更到位 如何避免政府提供了服务却没有人参加的局面?鹭江街道工作人员王晶认为,政府应当问需于民,不仅是政府“配餐”,还要让百姓“点菜”。同时政府要对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标准进行约束。 张思鹭提出,政府不能只注重大量购买服务,而忽视了成效。政府购买服务要体现成效,就要加强全过程管理。政府要对居民、企业的需求进行摸底,纳入财政预算。事前要有评审机制,事中有监督机制,事后有评价机制,才能让政府购买服务做得更到位。 市民有话说 上期话题 《物业费要提价 先交质保金》 沈女士:要推进“质价相符”,不仅是在提价方面,当物业工作做得不到位时,也应当考虑降价。 林女士:可以借鉴调价质保金的做法,探讨成立一个考核基金,将物业费的两成纳入基金。年底业主代表对物业一年工作进行考核,达到90分以上的,考核基金则发放给物业。若不合格,则返还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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