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支持文艺精品创作 集美区设立扶持奖励专项资金,促进文艺繁荣发展讴歌新时代 集美区组织创作了一大批形式新颖、内涵丰富的文艺精品。图为大型交响合唱《嘉庚组歌》在嘉庚剧院首演。(林志杰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桂桢 通讯员 陈季玉)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筹备策划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创作活动、出台政策奖励扶持文艺创作、推动区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换届……近期,厦门集美区以一系列实际举措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为集美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出台政策 助力集美文艺发展 打牢“培根铸魂”基础 近日,由集美区委宣传部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办法》正式实施,该区设立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奖励获得重大奖项的作品和个人,推动深入实施人文集美发展战略,促进集美文艺繁荣发展。 该办法着眼对辖区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集美“一精神三文化”(即嘉庚精神与华侨文化、闽南文化、学村文化)文化特质,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项目和作品进行扶持和奖励,鼓励辖区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出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同时,对辖区文艺创作、文化活动等进行规范管理。 集美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扶持和奖励办法不仅着眼于“高大上”的作品,也兼顾辖区艺术家的创作水平和基层文艺活动,并对民间文艺资料的整理、创作和出版工作进行扶持,有助于本土文化“走出去”,增强集美文化影响力。 扶持项目 扶持优秀作品创作 兼顾“高大上”“接地气” 据了解,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分为六个门类,包括文学项目、影视广播项目、舞台艺术项目、美术书法摄影项目、民间文艺项目,以及上述艺术门类相关的文化活动项目。 其中,扶持力度最高的是文化活动项目,最高可获30万元扶持。另外,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综合创作、征集展览最高扶持20万元;交响乐、器乐创作和戏剧、曲艺、杂技的二度创作以及工艺美术类作品创作,可获10万元扶持;长篇小说创作每部可获5万元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民间文艺资料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整理、创作、出版,集美将给予每项5万元扶持。 |
相关阅读:
- [ 03-19]集美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暨“爱心传递,寒冬不冷”
- [ 03-19]集美区孙厝社区公益讲座
- [ 03-19]到集美诚毅技术学校开展 “防诈骗、法制、消防宣传”活动
- [ 03-19]集美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直机关各单位干部参加义务植树
- [ 03-19]厦门集美: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特色品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