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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头顶“出租”载客被罚五千 涉事车辆被依法暂扣

2019-03-05 08:10  雷妤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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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家车放置“出租”标志顶灯,被执法人员揪出。

海西晨报讯(记者雷妤 通讯员雷文斌)车顶挂着“出租”顶灯,私家车竟摇身一变,成为出租车。日前,在海沧新阳,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沧大队执法人员,查获了一辆伪装成出租车的私家车。

不久前,海沧大队接到了市公共安全平台反映,海沧公安在新阳悦实广场附近排查车辆安全时遇到一辆私家车,该车挡风玻璃处有空车待租标志,车顶出现出租车顶灯设备。公安人员觉得该车可疑,遂扣留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并请求交通执法部门协助。

接到电话后,交通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只见该车是一辆广汽菲亚特白色小轿车,外观与出租车完全不同。执法人员在车辆副驾驶挡风玻璃处发现了“空车待租”的USB线,座位上放置着“出租”的顶灯,顶灯上还写着电话号码。

驾驶员钟某交代,他在悦实广场上班,住在同安,晚上使用该设备提供服务,“空车待租”的牌子他已放置两三年了,从未被查处过。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厦门市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非出租汽车不得装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税控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及使用出租汽车的标志。

记者获悉,目前该车已依法暂扣,驾驶员钟某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昨日,钟某已经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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