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垃圾桶。(海西晨报记者林逸君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逸君)“这袋厨余垃圾混进了纸巾,需要重新分类。”3月4日上午,在东方巴黎广场小区,城管执法人员和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围站在垃圾投放点旁,对小区的垃圾桶进行开盖检查,并仔细查看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台账。他们拿出手机进行拍照取证,详细记录小区垃圾分类情况。 这是今年2月2日,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即组织投放管理责任人、运输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和属地管理执法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厘清运输环节各责任单位的职责,防止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行为发生。在市垃分办的统筹协调下,市执法局牵头成立了厦门市生活垃圾运输环节取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思明区鹭江街道和湖里区江头街道开展生活垃圾运输环节取证试点工作。 全程监控+拍照取证 单位失职或被列入黑名单 开展例行检查并由执法部门开具《书面通知书》,试点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也运用执法手段来提高垃圾分类率。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除了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录像取证,同时指导运输单位在运输车辆上设置车载在线监控系统并安装高清晰度摄像头,对转运的生活垃圾实施全程录像监控,及时收集不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情形。街道办则会从上交的录像资料中查找问题,并督促物业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在处罚方面,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严进行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将被处罚人信息录入厦门市社会信用平台,同时抄告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征信惩罚。“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造成较大影响的,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湖里城管执法局江头中队工作人员李慧红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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