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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买房被骗 厦门思明法院判决中介要担责

2019-03-03 11:5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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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购房维权

房东反悔不卖,购房者咋维权?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遭遇卖方反悔,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出以下4种请求: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二是要求赔偿房价上涨的损失;三是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四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并非所有的诉求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需要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分析不同的对策。虽然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金额,但在实践中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诉求,不一定能100%获得法院支持,法院很可能酌情调整违约金的金额。

购买二手房,如何防风险?

林敏辉:购买二手房,有三个注意事项。一是要先到房管部门查明所售物业的权属情况,注意有无抵押记录或是否被查封;二是可以通过法院司法公开平台,查询房屋出售人有无涉及诉讼;三是在未明确该房产的抵押查封情况下,应谨慎支付购房款。

同时,购房者可以和出卖人约定将房屋款项交由第三方保管,待房屋办理过户后再交付卖房人。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将钱要回来。

另外,购房者还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出卖人对房屋的状况进行书面保证,并设立相应的违约条款,保障购房者的权利。

卖方反悔,会判强制过户吗?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买家没有违约并已经网签,卖家无故违约属于过错方。购买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强制过户),可以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完成房屋过户。

不过,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在房价急剧上涨的时候,容易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房主在与购房者签合同后,网签前又将房子卖给出价更高的购房者,并完成网签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通常第一位购房者只能得到违约金,并不能强制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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