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听信弹形物可以“避邪” 携带坐地铁被治安拘留

2019-03-02 16:57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余江)昨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近期警方在地铁站内查获4名携带弹形物的违法者,四人皆因误信“避邪”一说被警方依法处理。

男子杨某乘坐地铁,在镇海路地铁站过安检时,被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其所携带的包内有两颗弹形物。经工作人员鉴定,这两颗弹形物是子弹。当被问起携带原因时,杨某说听闻子弹能避邪所以才随身携带,最后杨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此前,55岁女子林某在镇海路地铁站过安检时,也被检查发现其所携带的包内有一颗疑似子弹的弹形物。林某解释说,她是听信携带弹形物可以“避邪”的说法,想送到医院给刚出生的外孙作为礼物保平安,但最终还是受到了处罚。

地铁警方提醒说,市民日常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枪支、弹药以及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是绝对禁止携带的,一经查获将面临治安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