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八个行业 住宿业 鉴证咨询业 建筑业 工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白佳荧)下月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啦。 记者昨日从市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方便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第8号公告,明确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 据税务部门介绍,从2019年3月1日起,除原有的5个行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需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同时,第8号公告还明确,从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届时,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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