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公交被车门夹住脚 乘客受伤获赔 海沧法院判定公交公司赔偿2万多元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 下车时,右脚刚跨出车门,左脚还在车上,司机就将车门关上,导致乘客被拖行几米后车才停下,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公交集团被判罚赔偿金额2万多元。 2017年7月5日下午3点半左右,车女士乘坐公交车准备下车时,右脚刚跨出车门,左脚还没来得及跟着跨下车,只听“哐”的一声,公交车车门应声关上。而车女士的左脚也被车门夹住,整个人就这样拖挂在车厢外面。 为了避免自己卷到车轮底下,车女士急中生智,用双手拼命抓住车门,但身体却仍被车挂着继续拖行。此时,车女士和车上众人大喊“停车,脚夹住了。” 当车门打开后,车女士的双脚已经无法站立,左腿也失去知觉,双手手掌、手臂酸疼。随后,车女士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而后,车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5万6千多元的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判定公交公司应赔偿车女士2万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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