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警方升级维权“护盾” 向袭警辱警说不

2019-02-22 08:37:01兰 京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规定》亮点解读

【亮点1】成立为民警“维权”的专业常设机构,公安局各部门各尽其职。

【亮点2】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主体范围更广,亲属及辅警均纳入范围。

【亮点3】民警依法履职受到侵害应当“维权”的情形更多,涵盖现阶段各种执法情况。

【亮点4】排除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过程中的干扰因素,不受舆论影响。

【亮点5】明确规定救济措施及医疗卫生保障,为民警提供物质保障。

【亮点6】明确依法履职造成损失的民警不用担责,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补偿。

【亮点7】区分定性各类侵权行为,涵盖全部维权方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