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报废电动车路边抢车位 厦门交警接到举报24小时内清理

2019-02-22 08:07:59房舒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报废电动车 路边抢车位

杏林辖区内公共停车位被私占 接到举报,交警24小时内清理

交警在现场清查暂扣抢占公共停车位的车辆。(杏林交警中队供图)

厦门日报讯(记者 房舒)2月20日,有网友在网上举报杏林辖区内的公共停车位,被私人抢占。接到相关情况后,厦门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用行动做出回应,21日上午即联合街道与城管人员,将现场抢占车位的“道具”:各类摩托车、电动车清理并暂扣。对此,网友表示“为厦门点赞!”。

2月20日有网友发帖表示,位于杏林光华路和马銮路两边的公共停车位,被人长期占为己有,严重影响他人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很快,该条信息引起集美交警部门领导的注意,当即转给辖区杏林交警中队处理。中队长王兆军立即与杏林街道,以及城市管理部门协调,21日上午赴现场进行清理。现场了解到,用来抢占公共停车位的,大多是一些报废的电动车或摩托车,现场确认后,交警将这些车辆移走,并暂扣。据统计,21日暂扣的车辆为自行车2部、三轮车1部、女式电动车6部、电动三轮车10部、女式摩托车6部、男式摩托车5部、二轮手推车1部。交警表示,请相关车主看到报道后,与交警部门联系。

昨日下午,举报的网友再次发帖表示“非常感谢厦门政府各部门的处理速度,为厦门点赞!”同时,网友还希望,这种霸占公共资源的行为不会再出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