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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混进微信群 卖海参收钱不发货涉嫌诈骗被捕

2019-02-16 17:12  戴舒静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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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刘思嘉)郑某是一名在校生,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不够花,他竟混进卖海参的微信群里,伪装成批发商骗人。近日,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批捕。

郑某今年20岁,就读于某技术学院。此前,就用同样的手法,骗了山东的一名受害者,被警方抓获,后来因为主动投案自首,加上家属替他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被取保候审。没想到,取保候审期间,他回到学校后又继续作案。

郑某的手法是这样的:先在网上购买一些银行卡和手机号,注册一个微信号,随后混入一些卖海参的微信群,接着在群里以批发商的名义兜售海参。遇到有人加他为好友,他就称自己专门销售海参,在福州有个冷库。见他对海参“十分在行”,有的人还以为他真的是海参批发商,就向他订货。而郑某让对方先打款再发货。不过,等对方打完款,他就迅速拉黑对方。受害者再联系他时,已经联系不上了。

接到受害者的报警后,翔安警方很快将郑某捉拿归案。审讯中警方发现,郑某的家境不错,父母每个月都给他2000元生活费。郑某说,他平时花销比较大,生活费不够花,所以才会想着用这种方法去骗钱。警方查实,郑某的涉案金额至少达到18000多元。

检察官认为,郑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作案,因此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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