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走私固体废物后外逃五年 厦门海关成功将其劝返

2019-01-29 22:39:34毛颖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9日厦门讯(通讯员 毛颖)1月28日,厦门海关缉私局成功劝返一名走私固体废物逃犯施某狮。这是今年该关成功劝返的首位公安部“猎狐”行动逃犯。

2013年4月18日,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蔡某力走私固体废物案。经查,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施某狮为逃避海关监管,从菲律宾购买国家限制进境的固体废物废塑料,后委托犯罪嫌疑人蔡某力利用福建盛欣化纤有限公司的进口许可证及公司印章,分批次走私进口上述废塑料1091吨。案发后,施某狮畏罪潜逃于菲律宾长达五年有余。2013年6月20日,缉私局对施某狮涉嫌走私废物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办理上网追逃手续。

自开案以来,厦门海关缉私局始终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办案思路,派员多次赴福建晋江施某狮家中向其亲属宣讲政策,最终成功敦促施某狮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