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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摊贩收款二维码获利2000多元 厦门一男子被判盗窃罪

2019-01-24 07:38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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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收款码男子被判盗窃罪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 王育鹏) 把自己的收款二维码悄悄覆盖在摊贩的收款码上,男子符某获利2000多元。近日,符某因此举被判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9月底至10月初,在厦门湖里寨上公交场站附近的凉皮摊、塘边农贸市场的猪肉摊、塘边社卤肉店等,符某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覆盖在了摊贩的收款码上。消费者付款,摊贩却迟迟收不到款项,而符某“坐收渔翁之利”。

商贩发现二维码被覆盖后报警,去年10月4日,符某在湖里被抓获。近日,湖里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起诉了符某,湖里法院作出判决。经统计,摊贩们被窃取的钱款共计24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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