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先学车后付费 厦门在全省率先试行跨驾校培训试点

2019-01-21 22:08:18王绍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场地就近挑 教练任您选

厦门在全省率先试行跨驾校培训试点,学时互认,先学车后付费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在一家驾校报名学车,不仅可以在多家驾校练车,还可以挑选教练员,先学习后付费,厦门驾培行业试点跨驾校学车走出了坚实的一步。福建省运管局近日正式发文批复,同意厦门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推动福建省跨驾校培训试点工作,推行计时收费,学时互认,实现便民利民、资源共享。

据介绍,市驾培协会委托“车小爱”跨驾校培训平台开展试点工作,并与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对接,便于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创新模式

组建驾校联合体

方便学员就近学车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建议“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2016年,交通部和公安部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考取驾照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服务,鼓励“一人一车”培训,实行“先学习后付费”模式以及自主选择教练员和培训时段等。

为了让新规能尽快落地实施,方便学员练车,更好地维护学员权益,市运管处不仅积极宣讲政策,还鼓励有条件的驾校先行先试,摸索出推动跨驾校学车的新路。

2016年年底,厦门通凯驾校、港龙驾校、竟达驾校、聪盛驾校、汇顺达驾校和启帆驾校联合福建车小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车小爱驾校联合体”,改革学车模式,试点跨驾校学车、学时互认。

据介绍,这首批6家驾校均是经过运管部门批准的合法驾校,其中不乏管理规范、考试通过率屡次排名第一的优质驾校。通过“车小爱”网络平台,上述驾校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共同开展驾培服务。该平台以单人单车为基础,通过系统管理,实现6所驾校的学时互认、考核互通、跨校培训,方便学员就近学车。

2018年年底,福建省运管局到厦门调研“跨驾校”培训试点工作表示,“跨驾校”培训是国家驾培改革大力支持、鼓励、推动的一项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厦门走在了全省前列。“跨驾校”培训为学员学车提供了便利,预约培训、计时收费、评价监督,将学车主动权交到学员手上,是一项切实惠及学员的重要尝试。市级道路运输管理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政策,省运管局也将对“跨驾校”培训试点工作出现的困难进行研究,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促进福建驾培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监督规范

不得另行收费

学员可先学后付

参与驾校与“车小爱”平台签署的合作协议,围绕“一切为了学员、为了学员一切”的服务宗旨,明确了联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明确了三个责任主体:明确教学责任、安全事故责任以及投诉处理责任主体。

各家驾校承认通过平台报名合作驾校的学员资格,同意学员就近、方便练车、选择预约教练员,按时保质安排训练场地、培训教练、培训车辆,不得向学员另行收费,不得拒绝提供服务。这些做法,极大方便了学员学车,保护了学员的权益。另外,还积极推广计时收费,学员可以先学车,后付费,改变了学车要先缴清培训费的做法。

学员可通过车小爱平台预约报名、网上理论自学、网上预约理论课堂学习和各科目模拟练习、实操练习等;同时,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即予以确认学时,还可对培训评估和评价,增强了教练员与学员的互动;还将通过与第三方监管机构签约,实现预缴学费的有效监管,杜绝了预缴学费有可能被挪用的监管风险,控制了预缴学费的资金风险。

福建车小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通凯驾校总经理刘建宗说,为了确保学员权益,他们不仅邀请专业人员对教练员进行培训,还把优秀教练员安排到平台上供学员选择;同时,聘请工作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学员进行跟踪服务及现场咨询服务,如发现情节严重的违规教练员,可报送给运管部门,依规对违规教练员除名,禁止在厦门从事驾培教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