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厦纪宣)2018年12月25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保护伞”案件。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犯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 颜鸣秋是厦门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打伞”以来查处的22例“保护伞”问题的一例。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2018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72件357人,立案54件61人,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机制 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工作质效 市纪委监委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高位推动。 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把手”认真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纪委常委会14次研究相关内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6次听取专题汇报,3次深入重点项目工地开展专题调研,先后43次作出具体批示。各区纪委负责人通过干部大会、月例会、专项督导等部署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同时,自上而下成立扫黑除恶违纪查办组,定期研究、制定检查督导计划,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从规范内部工作机制、检查督导机制、线索移送机制三方面着手,通过制定工作方案、考评细则,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等,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工作流程,并与公安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强化互联互通。 通过纪委、公安、检察机关的有效联动和法法衔接,涉嫌三个刑事犯罪罪名、违反五项纪律的海沧区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一案,在不到70天的时间里,实现从留置到拘留再到决定逮捕的无缝对接。这是厦门市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工作质效的生动体现。 “我们定期与公安、政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手段互补、密切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纪检、公安、政法等部门的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席会议、案件协调、线索会商等机制,以便定期掌握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形势,协调工作步骤。2018年1月至12月,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互移线索1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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