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的话 的士监控确存有“死角” 导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其他交通运输工作者。 海峡出租车公司的杨师傅介绍,出租车司机每个月都有因为乘客遗失物品,而接到公司客服打的电话。“我们公司客服给我们打电话,通常会说外面的包装结构,强调是‘乘客私人物品’。在没有得到司机确认之前,客服不会直接向司机公开描述客户包装里面的具体财物。” 坤驰出租车公司的陈师傅,在看完范某某开车的监控视频后则表示:“平常除了和乘客发生争执后需要取证,我们很少查看出租车上的监控显示器。车上虽然装了两个摄像头,但是仍然有监控死角。如果想挡住摄像头做一些动作,并不难完成。” 律师说法 拒不交出涉嫌非法侵占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如果有失主遗忘物品在出租车上时,司机应该根据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要求,及时归还给失主;如一时找不到失主,则应送交公安或主管部门协助查找,不得私自留用。《刑法》第270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结合本案,不管是司机,还是其他乘客,若将失主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则涉嫌侵占罪。 说白了,就是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拿,拿了不还,就涉嫌犯罪了。少则,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多则,可处二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出租车运营公司来讲,可设立专人负责管理乘客遗忘物事项,及时提供监控视频、组织协调、遗忘物招领等,采取将侵占乘客遗失物的司机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国内有些省市运管部门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对司机侵占乘客遗失物的行为进行罚款,甚至吊销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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