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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老人取款被劫走4万元 劫匪获刑4年5个月

2019-01-15 22:58  陈军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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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取款老人劫走4万元

老人被拉扯摔倒腰部骨折;劫匪获刑4年5个月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军 通讯员 林璐)一直没找到工作的黄某,盯上了从银行出来的老人家。他尾随一个老年人走到无人处,突然伸手扯下老人的背包。钱被抢走了,老人被拉扯摔倒后腰部骨折。近日,经厦门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去年7月,黄某从海南到厦门找工作,没想到处处碰壁。工作没着落,身上带的钱也快花完了,他竟然动起了抢钱的念头。想来想去,黄某把目标定为从银行取款出来的老人,随后连续几天,他都在莲花附近的几家银行蹲点寻找机会。

7月底的一天早上,黄某穿着黑色上衣、长裤,头戴黑色鸭舌帽出门,在一家银行门口转悠。没过多久,有个70多岁的老人背着单肩包走出银行,黄某立刻跟了上去。他一路尾随老人穿过十字路口,上了一辆公交车,过了五六站老人下了车,他也立即跟着下车。

一直尾随了500多米,经过一个缓坡时,黄某看四下无人,快步走到老人身后突然拉扯背包。老人蹲下身,用手紧紧抓住背包带子。黄某猛一用力夺走了背包,老人被拉扯摔倒在地上。后经鉴定,老人面部、额头等多处有裂伤和血肿,腰部压缩性骨折,被认定为轻伤二级。

老人摔倒后,黄某有些慌张,拿着背包逃离现场。被他抢走的包里有现金4万元,他把钱装进自己的袋子,背包随手扔进路边的绿化带。案发后,被害人向警方报案,黄某第二天落网。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暴力抢走他人财物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思明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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