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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公示平台 规范企业行为

2019-01-13 09:09:50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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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公示平台 规范企业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大数据提升监管质效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吕培超 杜丽芬)去年6月30日起,厦门实施新的“35证合一”政策。新的《营业执照》功能强大,不仅全程办理“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 还织就了一张庞大的信息数据网: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能链接到“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企业登记备案信息、资质许可(包括“多证合一”备案事项)信息等数十项信息。

据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政府部门通过大数据研判,能掌握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加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

信息归集 

“一张网”看清企业真实情况

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于2014年1月1日上线运行,是覆盖全社会的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先后经过上百次的修改完善,平台现已具备商事主体公示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年报公示、政民互动、双随机抽查公示、部门交互等功能。

“我们不断强化社会各方查询企业信息的便利性。”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信息公示平台以商事登记簿为基础,实时归集企业方方面面的信用信息,与市社会信用共享平台、市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等公共平台互联共享,实现政府部门间商事主体信息全面统一归集;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记于企业名下,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据统计,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已收录全市59万家商事主体信息,对每家商事主体均形成独立的信用信息档案,涵盖登记备案、资质许可、监管、行政处罚、司法、主体自主公示等六大类信息。上线以来,公示平台的实用性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访问量达4100万次。

信息公示

大数据为监管决策提供参考

不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将不能参加政府招投标,贷不了款,银行账户被冻结……在厦门,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精准宣传、分行业组织引导、逐户打电话催报、发短信、上门服务等方式,点对点地提醒,做到每一片区都有人管、每一户企业都有人抓,督促引导各类商事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让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不公示年报将寸步难行”。2017年度,全市商事主体年报率为89.68%。

据了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厦门各类企业应从每年元旦起至6月30日,公示其上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未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将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另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人员说,企业从此会产生信用“污点”,社会经济活动都将受到限制。不仅如此,企业若被载入异常名录满三年,名称还将被永久剔除。经营者只能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其他任何经营者都可以申请使用该名称。

在扎实推进年报公示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还成立了专门的数据分析小组,通过分析、比对数十万条年报数据,对商事主体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综合分析,把各种主体数量、分布行业、区域、经营状况等搞清楚、弄明白,为政府决策和市场监管提供参考。

信息共享

有效落实联合惩戒

“依托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我们将各部门推送的守信企业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严格依照规定,推动守信激励。”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平台已向社会公示包括税务、环保、人社等领域的守信企业超过1万家。

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在行政管理中率先应用信用信息,在政务审批、资金安排、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信用审查。例如,自2016年起,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开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绿色通道。2018年,该政策已惠及42家食品药品企业。

借助信息公示“这张网”,联合惩戒也得以有效落实。据介绍,目前信息公示平台与市社会信用共享平台实现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定时交换,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到注册登记系统中。去年以来,平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8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27户。因受理企业登记备案,查询失信信息163077户次,并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业务限制103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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