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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技局建设科研信用体系 强化科技监督

2019-01-09 23:10:09吴君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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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杨国宁)日前,由科技部政体司、监督司主办,市科技局、科技交流中心承办的“三评”改革政策培训班在厦门举办。此次培训的主题之一是“科技监督评估和诚信建设”,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表示,科技监督应以制度规范为“先行官”、以统筹机制为主抓手、以全流程全覆盖为方向、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问责问效为导向,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与审核制度。

近年来,厦门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市科技局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出成效”的理念,在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诚信宣传、数据归集、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从源头遏制科研不端行为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据了解,厦门近年来也加强了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科研不端行为。

“我们将信用相关条款纳入各项政策,要求涉及行政相对人的,需制定失信处罚条款。”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外,他们还建立了信用承诺台账制度,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各类荣誉称号、资格认定、政策扶持等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做出信用承诺。同时,科技信用管理也被导入到立项、审核等环节中,厦门科技部门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过程中,对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将单位和个人信用状况作为项目立项的参考依据之一,择优扶持。

除了源头遏制,市科技局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例如,建立“黑名单”和信用公示制度,如果有单位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信用厦门”网站公示;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也要进行信用管理监督,对于未能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合同的单位和人员,不仅将暂停拨款,还要终止并撤销项目,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助经费,根据情况3年或5年内不受理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并记入科技计划信用档案,确保项目承担者在履行项目合同的过程中执行合同承诺。

据介绍,厦门预计于今年1月出台科技领域联合奖惩工作细则,建立“红黑名单”进出、救济、异议申诉、信用修复、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与全市信用平台对接

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信用体系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落到实处。如今,市科技局共有20个事项与市信用平台对接,可实现数据推送、实时查询、自动比对等功能。“这将有助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惩戒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等也都将及时报送市信用平台。

为了不断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和科研道德水平,为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市科技局还结合科技政策培训,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信用厦门网、市科技局网站、厦门科技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工作。

提供科技担保贷款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近年来,市科技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这成为厦门参评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所汇报材料中的典型案例之一。据介绍,市科技局与厦门13家银行、9家担保机构合作,专门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担保贷款,降低银行风险分担比例,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补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和担保贷款利息,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据了解,2018年,厦门共备案408笔科技担保贷款项目,实际发放科技担保贷款23.21亿元,拨付担保费补贴4292.3万元、利息补贴2241.7万元;目前已累计发放科技担保贷款68.47亿元,补贴担保费和利息17908万元。

此外,按照国家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和厦门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要求,厦门科技领域已实现信用查询全覆盖,对信用不良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限制申报、取消资金兑现资格、暂缓拨付等措施。

2018年,市科技局在开展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认定、众创空间政策兑现、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化奖励金兑现等财政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共开展26批次信用查询,涉及企业3894家次,取消其中19家企业的资金兑现资格,涉及财政资金49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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