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与市民展开互动。(王元晖摄) 厦门日报讯 ( 记者 王元晖 通讯员 何应汉)“胡里山炮台也是文物吗?”昨天,家住厦门思明区金桥社区的章阿姨,面对工作人员抛出的这一问题,在略加思索之后,回答了“是”。正确的答案,让她得到了一份传播厦门文物法律知识的小礼品。 昨天上午,伴随着现场的悠悠南音,“迎新春送温暖”文物普法宣传在金桥社区万象里广场启动,据悉,这是厦门首次举办的以文物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随着厦门这些年普法宣传的深入,针对文物进行的专项宣传被摆上日程,除了“可移动”的文物类别外,“不可移动”文物越受关注。据了解,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花落厦门,这其中包括胡里山炮台、陈嘉庚墓、鼓浪屿近代建筑群、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等。因而,专家认为,结合厦门实际进行的文物普法宣传,十分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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