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厦航等多家航空公司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2019-01-09 07:43:43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内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雷妤)自2019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时间),厦航等多家航空公司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新标准下,厦航将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所有国内航线客票免收燃油附加费。

不到一年的时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经历了“三连涨”。去年12月5日其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或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公开资料显示,厦航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本次燃油附加费暂停,虽然并不是完全取消,但眼下正值春运机票预订高峰,这一利好消息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出行开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