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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2月1日起施行

2019-01-07 08:44:05詹文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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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厦门轨道交通

驶入法治轨道

厦门轨道交通自2010年启动规划建设,远期规划10条线路,总里程405公里。目前已有5条线路开工建设,其中轨道交通1号线已于2017年12月31日全线开通试运营,但有部分出入口仍在建设完善中; 2号线预计将于2019年底试运营,厦门轨道交通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轨道交通具有占地少、运能大、污染小等特点,但投资体量巨大,仅厦门在建的5条线路总投资就超过1500亿元,是厦门至今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践中,建设与运营管理、安全保护区、综合开发等面临着诸多问题,国家层面也未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定与厦门市情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显得很紧迫、很有必要。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厦门轨道交通驶入法治轨道。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安全保护区、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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