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高空接连抛牛奶差点砸到人 居民生气报警目前正在寻人

2019-01-05 17:17  戴舒静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高空抛下来的牛奶包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蔡先生家住翔安区新店镇联合博学园一期,昨天傍晚他在小区散步,突然高空接连落下六七包牛奶,差点砸到他前方的一位老人。蔡先生很生气,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

讲述

牛奶砸在老人脚下,差点砸到头

昨天傍晚6点半,蔡先生和家人孩子在小区里散步,“啪!”突然间,空中掉下一包牛奶,砸在他们前方一位老人的脚下,差点砸到老人的头,老人吓得往后一踉跄,还好被蔡先生从后面及时扶住,没有摔倒。巨大的撞击力让牛奶外包装四分五裂,牛奶溅了一地。

还没等他们缓过神来,接连又有两三包牛奶从空中掉下来。“是谁乱扔?”蔡先生等人一边躲闪,一边朝上方的楼层大喊。

“太缺德了,万一砸到人事情就大了!”蔡先生等人很生气,当即报警,并告知物业人员。

进展

民警入户调查,三四户有嫌疑

昨天晚上7点,记者赶到现场,此时民警已经到了,正带着物业人员对疑似抛物的那栋楼进行调查。

经现场调查,抛物的那栋楼是8号楼,共25层,入住率不高,从现场亮灯看,只有三四户。不过,由于没有证据,并未能当场找出是哪户人家高空抛物。

“我们将配合警方,通过调取监控来查实。”物业人员说,此前他们已在各电梯内播放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不料居然还有居民这么做。“接下来,我们还将加大宣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法规

找不到抛物者

同栋楼所有住户担责

法律界人士说,在高空抛物中受伤或致死的,如果找不到明确的责任人(高空抛物者),受害人可向同栋楼的所有住户索赔。《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